【资料图】
长沙生育险终止妊娠可以报销,但须在参保人员选定的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
报销标准如下:
项目名称 | 支付标准 |
终止妊娠(门诊) | 400元 |
终止妊娠(住院) | 1000元 |
中孕引产 | 1600元 |
注意:参保人员结婚后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终止妊娠可享受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第二次及以上终止妊娠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①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②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③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④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